案例一
醉駕加逆行
近日,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張家寺高速公路大隊發(fā)現(xiàn)一輛黑色轎車在G6京藏高速大紅山隧道至張家寺服務區(qū)之間超車道上逆向行駛,民警對其攔截后發(fā)現(xiàn)駕駛員渾身酒味,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對其酒精檢測結果為151mg/100ml,駕駛員因涉嫌醉酒駕駛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交警提示:酒駕醉駕極易導致嚴重交通事故,嚴重危害自身與他人安全。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期間不得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或在車道內停車。
案例二
變更車道未觀察
近日,張某駕駛小型轎車從G30連霍高速武威服務區(qū)出口駛出時,未觀察后方來車直接連續(xù)變道至超車道,與李某某駕駛的小型轎車發(fā)生碰撞。
交警提示: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變更車道的機動車不得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的正常行駛。
案例三
交叉路口未減速
近日,楊某奎駕駛小型轎車沿華池縣東環(huán)路由南向北駛入柔東公路路口時未減速觀察,與黃某駕駛的沿柔東公路由西向東直行的小型轎車發(fā)生碰撞,致黃某及2名乘坐人受傷、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并讓行人和優(yōu)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案例四
違反交通信號燈
近日,駕駛員蘭某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沿瓜州縣國道215線由東向西行駛期間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與康某駕駛的小型客車發(fā)生碰撞,造成小型轎車乘車人受傷,雙方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
清明假期高速免費通行
2023年清明節(jié)4月5日(星期三),放假1天。4月5日0:00至4月5日24:00,7座及以下小型客車高速公路免費通行。
出行提示
節(jié)前各周末,將迎來掃墓祭祖、踏青郊游高峰,高速公路部分路段及市區(qū)重點商圈、景區(qū)、施工道路交通壓力較大,建議提前規(guī)劃好出行時間和路線,采取錯時錯峰出行,盡量避開交通擁堵路段。
機動車、非機動車駕駛人和行人要各行其道、遵守信號、文明禮讓,勿爭道搶行、亂穿馬路。行車過程中,駕駛員和前后排乘客都要系好安全帶,駕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時要正確佩戴安全頭盔。
高速公路行車切莫超速行駛、疲勞駕駛,杜絕開斗氣車,不要低頭看手機,不要頻繁變道、超車,注意觀察路況、控制車輛速度、保持安全車距,制動時采取點剎或減檔減速。需下高速時,注意觀察交通標志,提前變道。如果發(fā)現(xiàn)走錯路,不要倒車、逆行,嚴禁違規(guī)停車和占用應急車道,以免發(fā)生交通事故,應行駛到下一個高速出入口折返。
駕駛機動車經過農村道路,遇有村莊、集鎮(zhèn)交叉路口時,注意減速慢行,觀察道路情況,尤其是農用車、電動三(四)輪車、電動自行車和行人,遇有緊急情況時提前采取措施。
駕駛車輛前往墓區(qū)、景區(qū)如遇道路通行緩慢,依次排隊、有序通行,不要夾塞或逆行。到達目的地后,按照指示標志規(guī)范停車,不要亂停亂放。
甘肅公安再次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
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
謹慎駕駛,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