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開展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是認真貫徹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項重大舉措。全市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強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推動市域社會治理的各項任務在人民法院落地生根,形成生動實踐。
二是靠牢卡實責任,狠抓任務落實。院黨組要切實把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實好主體責任。領導小組成員要切實擔負起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明確職責,分解任務,狠抓落實,形成合力。各部門要充分發(fā)揮審判職能,找準工作結合點、切入點,為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三是聚焦重點工作,確保取得實效。持續(xù)加強“兩個一站式”建設,進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利民舉措,深入開展訴源治理“法官聯系點”工作,充分發(fā)揮基層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職能作用,推動形成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充分發(fā)揮人民法院在綜治中心“分調裁審”中的作用,促使矛盾糾紛妥善化解。深入推進“9851執(zhí)行工作模式”,實現對執(zhí)行工作集約化、模塊化、信息化、常態(tài)化的管理運行。
四是建設智慧法院,助力社會治理。要積極推進互聯網、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等現代科技在司法領域的深度應用,實現“智審、智執(zhí)、智服、智管”的同時,充分應運司法大數據分析研判市域社會治理中存在的問題,為黨委政府決策提供參考依據,為市域社會治理注入新的活力。
五是注重宣傳推廣,營造良好氛圍。要及時提煉總結全市法院在市域社會治理中的創(chuàng)新做法和典型經驗,探索新模式、凸顯新亮點、取得新成效。通過各種方式大力宣傳人民法院在市域社會治理工作中的舉措和成效,提升市域社會治理工作的知曉度和影響力,為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