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懷淵:法院報陪伴我的成長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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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懷淵:法院報陪伴我的成長歲月


來源:甘肅政法網(wǎng) 責任編輯:孔令聞
發(fā)布時間:2023-02-27

甘肅省慶陽市是馬錫五審判方式發(fā)源地,1943年4月,時任隴東分區(qū)專員兼陜甘寧邊區(qū)高等法院隴東分庭庭長的馬錫五同志審理的“封芝琴婚姻上訴案”(后被編為評劇《 劉巧兒》),案發(fā)地就在我的家鄉(xiāng)華池縣悅樂鎮(zhèn)上堡子村。


1993年8月,我從學校畢業(yè)分配到華池縣人民法院工作。記得報到那天是星期六,一同來法院報到的連同我共三人。那時華池法院還是幾排磚木結構平房。第一天參加工作,又剛從學校畢業(yè),而且也是第一次走進法院這個神圣的地方,內心不免有些緊張。辦公室同事可能感覺到了我們的無所適從,從辦公桌上拿起幾張報紙遞給我們。我接過一張,映入眼簾的是《人民法院報》。


這是我第一次見到《人民法院報》,好奇心驅使我認真讀了起來。正當我們聚精會神看報時,辦公室主任杜永林陪著院長李君林和老庭長王明賢走了進來。我們一一作了自我介紹后,李君林院長安排具有二十五年法院工作經(jīng)歷的王明賢庭長給我們作崗前輔導,并給我們三人布置各自寫一篇《如何干好法院工作》文章。辦公室主任送我們每人兩份《人民法院報》讓回家認真閱讀,把院長交代的文章寫好,下周一交給他等待工作分配通知。


上世紀90年代,每周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一天。想到星期一就要給領導交文章,且很可能因為這文章好壞,將決定我們工作崗位,加之上學時,我的寫作水平不高,這下可急壞了我?;氐郊抑?,我便急不可耐地拿出兩份《人民法院報》認真讀起來。從時政消息、審判動態(tài)、案例分析及調研報告,不管啥文章,都一字不落地讀了一遍。這個時候,我的腦海里才漸漸對法院工作性質有了大概了解,接下來便攤開稿紙,按照自己的粗淺理解,寫下了我參加工作后第一篇命題文章。


過了幾天,我接到單位通知,被分配到上里塬法庭任書記員。上里塬距縣城大概四十多公里,距我家也有二十多公里。華池縣地處陜甘寧三省區(qū)交界,屬黃土高原殘垣溝壑區(qū),所謂上里塬,在我的理解認知,就是面積約一里的一塊山頂平地。上里塬法庭當時連我三個人,一名庭長、一名書記員,這名書記員在我到上里塬法庭工作后不久便調回縣法院經(jīng)濟庭任助理審判員。


我中專學的是農學專業(yè),對法律一竅不通,庭長是位復轉軍人,到法院工作后報考法院業(yè)余大學,才系統(tǒng)地學習了法律知識。庭長為人和善,是一位非常稱職的嚴師益友,他從一份簡單的談話筆錄教起,手把手給講案件庭審程序和案件卷宗裝訂順序。他把庭里唯一一份報紙《人民法院報》第一時間讀完后,便交到我手里,叮囑我認真閱讀,還特許我可以將好的文章摘抄或者剪貼收集整理作為學習資料。


1995年至1998年,我參加了全國成人自學考試法律專業(yè)學習,為了盡快熟知法律知識,我沿用了學生時的學習方法,熟讀考試教材知識,摘錄重要知識點作成學習筆記,期間從未遺漏閱讀每一份《人民法院報》,爭取多掌握經(jīng)典案例,讓我這個法律門外漢順利通過自學考試取得法律專業(yè)專科和本科學歷。


在基層人民法庭工作的十八年間,那時案件相對不多,屬于個人學習的時間比較寬裕,那個年代手機還未出現(xiàn),即便是后來有了手機,起初也只能接打電話,而且花費高得離譜,不敢任性使用。報紙依然是日常獲取知識和時政信息的主要來源,每當郵遞員送來報紙,庭里幾個人輪著翻看,《人民法院報》以其可讀性強、知識點多而深受廣大法院干警歡迎,就連案件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報》也格外青睞,時常會遇到當事人向我們索要《人民法院報》,它刊載的案例經(jīng)常被法官用來指導審判實踐和給當事人釋法明理。


2010年3月份,我被調回縣法院研究室,直至2016年10月份,六年間我一直承擔法院新聞宣傳和材料起草工作,這段時間《人民法院報》更加成為我工作中不可或缺的良師益友和工作小助手。每當遇到撰寫審判執(zhí)行經(jīng)驗材料時,我第一時間就會想到在《人民法院報》上查找好素材、好例證。尤其是在寫新聞宣傳稿件時,我會特別注重稿件標題,便從日常閱讀《人民法院報》時剪貼整理的經(jīng)典稿件中學習借鑒。2016年6月19日、6月26日、8月12日,《人民法院報》連續(xù)三次以《“馬專員”又回到了巧兒故里》等為題,報道了我撰寫的華池縣法院家事審判改革試點工作,對我鼓舞非常大,也讓我更加堅定了繼續(xù)從事新聞輿論宣傳的信心。


近些年,隨著數(shù)字化信息化快速發(fā)展,各類新媒體層出不窮,法院干警閱讀《人民法院報》可能相對減少,但《人民法院報》卻并未淡出廣大法院干警的工作生活。對從事法院新聞輿論工作十二年之久的我來說,依然同大家一樣,最在乎最關注的法治類新媒體,依舊是《人民法院報》,平日里,我會第一時間閱讀《人民法院報》公眾號推送的消息,看到好文章便會不由自主地轉發(fā)到朋友圈和工作群。慶陽法院哪位干警若在《人民法院報》上發(fā)表一篇文章,大家都會覺得是一份榮譽,紛紛點贊學習,話里話外不無透著濃濃的羨慕與敬佩。


轉眼間我在法院工作已近三十年,由當初一名不滿二十一歲的青年,到了即將年滿五十的老干警,三十年間,我見證了基層法院由一排排磚瓦平房到標準化審判大樓,同時也見證了《人民法院報》從剛剛創(chuàng)辦到步入全媒體數(shù)字化時代;三十年間,我與《人民法院報》時刻相伴,它猶如良師益友,不吝賜教,讓我吸取知識,增長學識,激勵我一步步成為了一名合格的法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