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慶陽市環(huán)縣綜治中心群眾接待大廳就來了兩撥人,只看見工作人員已忙得不可開交,端茶倒水,詢問登記,原來他們是要尋求綜治中心解決一起物業(yè)糾紛。一番交談后,綜治中心安排具有豐富調解經驗的鐘生玉、杜立新兩名調解員和一名律師負責調解,調解室內爭吵聲、勸和聲此起彼伏,一片“熱鬧”的景象。
環(huán)縣綜治中心負責人豆安說道:“自2023年起,這般熱鬧的工作場景已成為常態(tài),每天都有幾批乃至十幾批群眾來綜治中心尋求解決問題。”
有效把資源整合起來,讓群眾遇到問題能有地方“找個說法”。環(huán)縣在綜治中心實戰(zhàn)化運行上做了有益探索,實施綜治與信訪一體辦公,最大限度集散群眾各類矛盾訴求。群眾有事信訪,綜治中心和信訪部門聯(lián)動接待,研判協(xié)調解決,群眾對綜治中心的知曉率大大提高了。
環(huán)縣綜治中心嚴格落實“中心吹哨、部門報到”制度,法官、民警、律師常駐,住建、交通等行業(yè)部門人員隨叫隨駐,多部門集中辦公、集約管理、集成服務,同時設立四個專業(yè)調解室,指導成立弘德家庭服務協(xié)會控面、各鄉(xiāng)鎮(zhèn)“說和室”補點的社會調解組織,聘任專職調解員109名,組建行業(yè)調解團隊12個,訴調對接、訪調對接、警調對接由綜治中心牽引聯(lián)動,行政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社會組織調解、司法確認在這里一體推進,一站式接收、一攬子調處、全鏈條解決群眾矛盾糾紛,群眾少跑路,解決問題更方便。
堅持把群眾的事情,當自己的事來辦。據了解,群眾找綜治中心解決的事情,都是比較疑難復雜的,有的是涉及多個職能部門,有的是鄉(xiāng)村組織久調未果,有的是當事人要通過信訪或審判討個說法,諸如此類。環(huán)縣綜治中心有自己的兩套工作法,把群眾的事當自己的事來辦,綜治中心在群眾心目中的地位高了。
對于不涉及多個部門的矛盾糾紛,白天工作日,一杯熱水讓群眾心平氣和地坐下來訴說緣由,指派2名調解員加1名律師或法官為一組調解一事;夜晚空閑時,對當天沒有調解成功的矛盾糾紛,參與調解的人員分頭通過微信方式,與雙方當事人講法理、道世故,慢慢疏通思想,化解群眾心結,促成問題解決。
對于涉及多個部門的矛盾糾紛,則采取“123”工作法,簡易矛盾糾紛,綜治中心第一天受理,協(xié)調部門調查了解,第二天實地調處,第三天答復;復雜矛盾糾紛,協(xié)調部門第一周深入實地調查,第二周協(xié)調調解,第三周答復回訪。
鎮(zhèn)原縣的白某很是感慨:“我與環(huán)縣的李某是好友,10年期間李某先后以資金周轉為由,向我借貸80000元,陸陸續(xù)續(xù)地歸還了50000元的本金及利息后,李某以各種理由推脫不還下欠的30000元本金和利息,最后連人都找不見。我沒有辦法,準備將李某起訴至法院,依靠法院追回了我的損失,但又怕從此我們就成‘敵人’了,于是就嘗試找環(huán)縣綜治中心調解處理,結果不但追回了我的本金,還讓我們的關系得以維系,我從心底里感謝,為環(huán)縣綜治中心送上了一面錦旗。”
不僅關注法治上的“案結”,更注重情理上的“事了”。環(huán)縣綜治中心受理的70%的矛盾糾紛都是訴前糾紛,這是因為環(huán)縣扎實推進“訴調對接”的緣故。對于此類矛盾糾紛法院把好第一道關口,在訴前輔導中,向群眾講清調解能夠減輕群眾訴累的優(yōu)勢,征得群眾自愿后,全量流轉至縣綜治中心,綜治中心根據矛盾糾紛特征,協(xié)調予以化解。
這類訴前糾紛,往往事由相對簡單,但當事人情緒均不穩(wěn)定,爭的都是一口氣,目的是想通過法院審理來判出個輸贏。對此,環(huán)縣綜治中心把“案結事了”“事了氣順”“事心雙解”作為解決問題的最終目標,指派具有威望優(yōu)勢、經驗優(yōu)勢的調解員負責調解,采取“面對面”“背對背”等多種調解方式,依法做大量的“潤物細無聲”工作,以德化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
長期做群眾工作的退休干部調解員李德和說:“此類糾紛,原告當事人往往火冒三丈,一定要通過法院審理維護自己的權益,而被告當事人倔頭倔腦,你要打官司,我奉陪到底,調解的難點就是被告當事人不到場,這就需要我們用心、用情、用力。”環(huán)縣綜治中心認準“不厭其煩”四個字,調解員反復打電話做思想,必要時直接深入當事人家中做思想,努力促成順利調解,直至司法確認,握手言和,案結事了。
2023年以來,環(huán)縣綜治中心已先后受理群眾各類普通矛盾糾紛1547起,成功調處1471起,成功調處率達到95.1%;受理訴前糾紛達到5560起,成功化解3694起,成功化解率66%,綜治中心化解矛盾糾紛“集散地”的作用日益凸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