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藍”守護“生態(tài)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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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藍”守護“生態(tài)綠”


來源:甘肅政法網 責任編輯:張曦云
發(fā)布時間:2025-03-21

春暖花開,大地從沉睡中漸漸蘇醒過來,那是一幅充滿生機與希望的畫卷。在冬季里進入冬眠狀態(tài)的小動物們,也感受到了春天的召喚,一個接一個地從長長的睡夢中醒了過來。


近日,甘南州舟曲縣公安局巴藏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在黑水坪大橋附近發(fā)現一只外形奇特、驚慌失措的動物,請求民警前往處理。接警后,民輔警迅速趕赴現場,發(fā)現該動物體型中等,全身毛色暗褐,額部有一簇馬蹄形的白毛,經仔細辨認,確定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毛冠鹿。因其在公路上驚慌失措地奔跑,過往車輛紛紛緊急避讓,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民輔警迅速上前將其控制,經初步檢查,毛冠鹿未受傷,但由于環(huán)境陌生和車輛噪音,表現得極度驚恐。


為避免毛冠鹿受到二次傷害,民輔警小心翼翼地將其轉移至安全地帶,找來清水和食物,對毛冠鹿進行簡單照料。經過仔細檢查,毛冠鹿只是受到了一些驚嚇,并無明顯外傷,具備野外放生條件。隨后,民輔警將毛冠鹿帶至適宜的山林進行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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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鄰的夏河縣公安局達麥派出所接到轄區(qū)一群眾報稱,有只類似小鹿的動物出現在自家田埂邊,疑似受傷無法正常行走,請求民警救助。接警后,民警迅速到達現場,經過詳細檢查后,發(fā)現其頭部、腿部受傷,于是一邊聯(lián)系相關部門等候救助,一邊將其保護起來,防止受驚亂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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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經救助站工作人員到達現場后專業(yè)認定,這只“小鹿”是號稱“香妃”的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林麝,因其頭部、腿部受傷,無法行走,不具備野外生存能力。于是民警將受傷林麝移交給救助站工作人員進行進一步檢查救助,待其具備野外生存能力后放歸自然。


保護野生動物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如遇野生動物受傷、進民居覓食等情況,應及時報警或與相關部門聯(lián)系,使動物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和放生,切記不要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