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上午,嘉峪關市城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慶陽市公安局原副局長王致文(副縣級)、慶陽市公安局原副縣級偵查員程偉、慶陽市寧縣公安局原副局長樊永剛(正科級)濫用職權一案。擔任審判長的是嘉峪關市城區(qū)人民法院院長、甘肅省審判業(yè)務專家辛玉林,嘉峪關市城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博偉出庭支持公訴。
嘉峪關市城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控,2014年1月至5月,王致文在擔任慶陽市寧縣公安局局長、程偉在擔任寧縣公安局政委、樊永剛在擔任寧縣公安局副局長職務期間,在白軍軍等人、李智峰等人、趙治虎等人三起賭博案的辦理過程中,明知已被刑事立案,有犯罪事實,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下,經王致文和程偉商定,將以上三案由刑事案件降格為治安案件處理,后王致文授意程偉將此處理意見轉告給樊永剛,樊永剛將處理意見傳達給案件承辦人。后承辦人對三案提出治安處罰的意見提請討論。2014年5月8日,王致文主持召開局務會討論此三案,程偉等人參加,會議決定對三件賭博案件由刑事案件降格為治安案件。白軍軍未被刑事處理后,繼續(xù)實施賭博、非法拘禁等犯罪。2016年,白軍軍犯罪團伙形成后,該團伙多次實施尋釁滋事、強迫交易、聚眾斗毆等犯罪。2016年7月,白軍軍與申小東相識,并互相勾結、互相利用,結伙從事違法犯罪活動。2017年7月,白軍軍、申小東黑社會性質組織形成,造成惡劣社會影響。2019年6月7日,慶陽市西峰區(qū)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聚眾斗毆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賭博罪、非法拘禁罪數罪并罰,決定對白軍軍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并處沒收財產和罰金。
2019年11月,王致文、程偉因濫用職權罪,被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決定取保候審,樊永剛被甘肅省人民檢察院刑事拘留,后被該院決定取保候審。2020年4月,三被告人被嘉峪關市城區(qū)人民檢察院決定取保候審。
庭審中,公訴機關宣讀了起訴書,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辯論,控辯雙方充分發(fā)表了意見。三被告人作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認罰。程偉、樊永剛系自首。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
本案將擇期宣判。(嘉峪關市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