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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檢察機關開展數字檢察“大討論”活動

來源:甘肅政法網 責任編輯:張曦云 發(fā)布時間: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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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數字中國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實推動“三抓三促”行動和鑄忠誠警魂活動走深走實,以實際行動檢驗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學習成果,近日,天水市檢察院組織全市檢察干警開展了“數字檢察大討論”活動,本次活動立足檢察工作實際,鼓勵廣大干警集思廣益、建言獻策,旨在開拓思路,探索大數據賦能檢察工作創(chuàng)新發(fā)展新模式,逐步形成“業(yè)務主導、數據整合、技術支撐、重在應用”的工作機制,以數字檢察助力天水檢察工作現代化。


以數字賦能 助推新時代檢察工作

天水市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副主任 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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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對飛速發(fā)展的數字化、信息化時代變化,檢察機關的數字化辦案也不再局限于只是簡單的數據統(tǒng)計、查看案件辦理信息、流程和制作電子版辦案文書,而是從檢察業(yè)務應用系統(tǒng)1.5更新至2.0,辦案系統(tǒng)更規(guī)范、更合理、更具可操作性,隨時可以查看到案件辦理的相關信息,也隨時可以對案件辦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監(jiān)控和及時糾正,但作為法律監(jiān)督機關,我們不僅僅是辦理好自己手頭的案件即可,更要在案件辦理中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jiān)督工作的意見》,做好法律監(jiān)督的數字建模工作。


  “行刑銜接”“信息共享”對數據建模至關重要,也是我們目前能否充分發(fā)揮法律監(jiān)督的一大瓶頸,創(chuàng)建新型數據篩選模式,將相關單位所辦案件信息數據導入監(jiān)督建模系統(tǒng),通過數據比對,將可能構成刑事犯罪案件的信息進行甄別和篩選,幫助我們有效分析,拓寬案件監(jiān)督的來源,提高案件監(jiān)督的準確率,同時為我們更好開展融合監(jiān)督促進社會治理,提供更多數據支撐和監(jiān)督可能性。其實,現在全國檢察機關都在探索和建立數據建模,通過數據建模來更快、更準、更便捷的提供法律監(jiān)督數據,提升檢察機關法律監(jiān)督工作的質效。如我們公益訴訟檢察方面的水資源保護數據建模。結合檢察工作實際,我們可以參考全國其他優(yōu)秀數據建模,吸取經驗,在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件、侵犯知識產權案件、破壞金融管理秩序案件、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危害稅收征管案件等領域,加強與其他單位溝通銜接,不斷探索數據信息共享,案件辦理同步,法律監(jiān)督關口前移的數據化分析系統(tǒng),通過數據建模使我們的檢察工作更好地融入到社會化治理的大環(huán)境中。


理念先行 凝心聚力

將數字檢察應用到具體檢察實踐中

張家川縣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 靳文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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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勇檢察長指出,數字檢察是數字中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數字中國在檢察機關的具體體現,其根本是賦能檢察機關法律監(jiān)督,促進檢察辦案更加公正、檢察管理更加科學、檢察服務更加精準,推進檢察工作現代化。這闡釋了什么是數字檢察、數字檢察的目標任務是什么。數字檢察建設是一項系統(tǒng)性工程,并非簡單對檢察辦案數據進行加工和利用,而是要對檢察履職辦案進行數字化革命,要從根本上改變傳統(tǒng)的檢察工作模式。這就需要我們深刻理解和認識數字檢察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真正將“業(yè)務主導、數據整合、技術支撐、重在應用”的數字檢察工作機制運用到具體檢察實踐當中。


  數字檢察建設得怎么樣,要從業(yè)務上看整體工作質量、效率、效果有無大的提升,從技術上看檢察工作中大數據和智能化運用的含量是否多。在以大數據和智能化推進數字檢察建設過程中,要把握好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數據智能應用基礎化。將大數據、智能化技術從零散應用整合成數字化能力底座,各項建設緊扣大數據、智能化技術在檢察業(yè)務具體場景中的應用展開。二是業(yè)務應用模型化。模型化是大數據、智能化運用的一大特色,通過將檢察人員的工作經驗和知識轉化為模型,形成能力模型(功能)嵌入流程、使用數據,推動經驗、知識、規(guī)則跨地域、跨層級、跨條線共享共用。三是系統(tǒng)建設體系化。要將檢察機關各項應用系統(tǒng)整合為辦案、管理、服務大系統(tǒng),打破系統(tǒng)間的壁壘和數據孤島,助力檢察內部數據自由流動,實現全領域、全業(yè)務、全流程、全場景賦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