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訴了!”近日,經過隴南市兩當縣法院行政審判團隊連續(xù)多日的能動履職和釋法說理,馮某等11名原告終于解開了“法結”和“心結”,向法院提交了撤訴申請。
近期,禮縣的馮某等11名原告向兩當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稱其購買的某商戶樓商鋪被抵押給第三人,認為其所在縣的房管所及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現該職權已轉移至不動化登記事務中心)在辦理他項權證時,未盡到審查義務,違規(guī)辦理他項權證,依法請求撤銷。
案件受理后,由于該系列案件涉眾較多,且因行政機關職權變更、債權物權交錯、當事人利益長時間得不到實現等相互交織,導致案件在開庭審理后仍有部分事實未查清。為減輕當事人訴累,減少程序空轉,爭取行政爭議一次性全面解決,兩當法院多次聯系當地房管所、不動產事務登記中心了解情況,并趕赴禮縣連續(xù)多日實地調取和核實相關證據材料。
經過追根究底、抽絲剝繭,證據顯示涉案房屋的所有人系個人所有,原告雖和某公司之間存在買賣合同關系,但其與案涉房屋的所有人并無法律上的利害關系。主審法官向眾原告出示了相關證據材料,結合情、理、法逐一答疑解惑原告的質疑,徹底解開了原告的困惑。原告在理清案件的前因后果及癥結所在后決定撤回起訴。
行政審判是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途徑,也是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的關鍵環(huán)節(jié)。該案辦理中,兩當法院認真貫徹“如我在訴”的司法理念,能動履職,通過法官積極努力和耐心釋法明理,11案原告主動撤回起訴,讓當事人從“無效訴訟”中脫身,減輕訴累。承辦法官表示,對于這類系列性或者群體性的行政案件,必須充分考慮到案件的關聯性,才能破解矛盾堆積的僵局、死局。我們要最大限度防止程序空轉和無效訴訟,努力用最少的程序和時間解決當事人的訴求,助力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