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公安局建設路派出所牢固樹立“群眾利益無小事”的理念,堅持以群眾滿意為目標,真心實意為群眾排憂解難,做到傾情守護、為民服務,用心用情書寫和諧警民暖心故事。
8月5日7時許,建設路派出所接到當事人報警稱,其孫子于4日早晨外出一天未歸,家人尋找未果,并表示患有智力障礙,遂向民警尋求幫助。接警后,值班民輔警立即開展尋找。通過聯系相關部門查看監(jiān)控及周圍區(qū)域摸排詢問,確定其于4日9時許乘坐嘉酒公交,10時左右在酒泉西關汽車站下車。民輔警立即趕往酒泉,在當地警方的協(xié)助下,于當日下午找到該少年。經耐心溝通引導,將該少年送回家中。
8月6日,建設路派出所轄區(qū)內一居民自行車丟失,失主前來尋求幫助。接到求助后,民輔警迅速開展尋找工作,經過細致摸排調查,走訪詢問,最終鎖定了自行車位置。原來,由于自行車未上鎖,被小區(qū)小孩因好奇貪玩推走。隨后,民警通過小區(qū)物業(yè)聯系到了其家長,經過民警的教育和家長的批評,小孩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將自行車歸還失主并表示抱歉。
8月7日上午9時許,一外地來嘉游客報警稱,在搭乘出租車前往景區(qū)游玩時,不慎將手機遺落在車上,并且表示11點要乘坐航班離開。時間緊急,值班民輔警迅速行動,聯系出租車公司找到司機,根據司機描述的行程信息,最終確定手機被一乘客撿走。鎖定該乘客后,電話與其取得聯系并及時將手機拿回送至機場,在游客登機前將其歸還。8月8日,游客發(fā)來感謝信對民輔警一心為民的工作態(tài)度表示高度的贊揚和感謝。